当前位置:首页> 项目公告> 承包租赁

2020年8月21日网络竞价龙岩人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权

来源: 时间: 【字体: 打印

我要报名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ZZ2020-119委托单位龙岩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转让底价(万元)0
公告日期2020-08-06公告结束日期2020-08-20

     受委托,定于2020年8月21日上午在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unibid.cn/portal/search/index.jsp?sysEname=UTRL)公开竞价如下标的(附清单)。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竞租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2020年公开竞价一览表(项目编号:ZZ2020-119)

序号

产权单位名称

经营资产名称

地址

面积(约㎡)

起始价(元/月)

交易保证金(元)

交易服务费(元)

租赁期(年)

经营范围

备注

1

龙岩人民医院

职工食堂

承包经营权

龙岩市新罗区登高西路31号

706

5612.7

50000

4900

3

主要提供在职职工就餐、接待工作用餐服务、职工早餐、体检工作餐(以体检科通知为准)、手术室供应餐和临床科室送餐服务等。

租金按半年收取一次,履约保证金均为20万元。

2

群众食堂

承包经营权

500

3975

50000

3500

3

提供医院基本膳食、治疗膳食、试验代谢膳食及特殊治疗用膳食等(因职工食堂未建设完工,暂由群众食堂提供职工食堂承包内容,待职工食堂建设完成,群众食堂将职工食堂承包内容归还职工食堂,由职工食堂提供该服务)。

备注:

1.竞价方式: 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unibid.cn/portal/search/index.jsp?sysEname=UTRL)正向一次报价方式,报价时间从2020年8月21日10:00至10:20(20分钟)。

2.竞价资格:

(1)竞租人具有一定规模及经营实力,有抗风险能力,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管理资质,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类服务。

提供材料:营业执照、餐饮类经营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

(2)竞租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提供资料:信用中国网上查阅截图资料并提供书面的承诺函。

(3)竞租人应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并取得有效期内相关的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提供材料:有效期内的上述三项体系认证证书。

 (4)竞租人必须具备食堂管理经验,至少在营一家食堂。

提供资料:在营食堂合同,联系人及电话等证明资料以便核实。

竞租人提供以上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提供原件复核。

看样联系电话:0597-3392155  邱先生

报名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20日17时

联系地址: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层

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龙津支行,账号:171050100100201805(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网址:www.lyggzy.com.cn     www.lycqjy.com  

 

网络竞价须知

                                                       (项目编号:ZZ2020-119)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本次竞价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竞价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竞价、报名、时间、地点

竞价时间:2020821日10:00~10:20(20分钟)

竞价地点: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unibid.cn/ )

报名时间:202086日至202082017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层

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传真:2688583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2020年公开竞价一览表(项目编号:ZZ2020-119)》

竞价资格及提供的竞价材料

 1.竞租人具有一定规模及经营实力,有抗风险能力,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管理资质,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类服务。

提供材料:营业执照、餐饮类经营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

  2.竞租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提供资料:信用中国网上查阅截图资料并提供书面的承诺函。

 3.竞租人应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并取得有效期内相关的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提供材料:有效期内的上述三项体系认证证书。

  4.竞租人必须具备食堂管理经验,至少在营一家食堂。

提供资料:在营食堂合同,联系人及电话等证明资料以便核实。

竞租人提供以上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提供原件复核。

四、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竞租人需向本公司缴纳交易保证金,且保证金必须于2020820日17时前汇到本公司指定账户(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龙津支行,账号:171050100100201805)注意: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仅限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微信、支付宝,且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2.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人。承租人必须于竞价成交后30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龙岩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委托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在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前向委托人缴纳贰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租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可凭保证金收据向本公司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退回交易保证金时,承租人应向本公司提供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各一份,需提供原件供本公司核对)。

3.未报名成功和未成交的意向竞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

五、竞价手续

1.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法人应提供第三大点所述材料,法人无法亲自办理竞价手续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签署完整的承诺书。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公司办理报名竞价手续。 

(2)网上报名: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缴纳至本公司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相关凭证。

意向承租人通过本公司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3.意向竞租人应自行至权益云网站学习竞价流程,注册竞价系统账号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竞价系统申请竞价(支持微信公众号“权益云交易平台”),根据流程上传相关资料,若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本公司业务部门;由于意向竞租人竞价材料未按时寄达、或者竞价申请未按时提交而导致本公司无法进行资格审核、或者竞价账号未注册或者未激活的,均视为意向竞租人放弃本次竞价报名,不得成为竞租人。

4.如委托人撤回竞价标的,竞租人已经交保证金的,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且本公司不对竞租人承担任何损失,此是竞租人参与本次竞租的先决条件。竞租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本公司的前述免责内容!

六、竞价程序

1.本次竞价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正向一次报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确定承租人,未达保留价不成交。意向竞租人申请竞价经本公司审核通过才能进入竞价大厅正式报价。

2.在报价时间内,所有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提交后不可撤销或更改,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同等价格时,以报价时间优先)确定最高报价者。

3.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4.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5.竞租成交后,承租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交易服务费

本次竞价向承租人收取交易服务费(详见一览表),交易服务费应在成交后三天内付清或从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八、付款方式

租金按半年缴交一次,在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前向委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一次性缴清第一期租金以后租金按约定时间缴交至委托人账户

九、税费承担

1.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服从委托人及有关部门管理,根据实际需要签订管理协议并缴纳有关费用、押金(如水电押金等)。租赁行为及租赁期间应缴交的税费根据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水电费、卫生费及物业费等一切其它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及时缴交。水电费由承租人自付,按实结算、按月收取。水电费标准按业务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中央空调费用按医院实际发生的费用,按食堂使用面积分摊。承包范围内所产生的垃圾清运费及处理费自理(厨余垃圾按政府要求处理,费用自付)。

    2.竞租人自行承担参加竞价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等)。

十、标的提示及移交

1.竞租人在竞价之前,应自行实地踏看了解竞价标的现状。竞价以各资产交付使用时状况(含手续现状)竞价,竞价标的的数量、品质、面积等状况以现状为准。竞租人参加竞价,视为无异议,并对竞价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并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竞价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成交租金,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毁约。竞租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前述条款。

2.承租人在规定时间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缴交履约保证金及第一期的租金后,委托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办理标的实物移交手续。

3.竞价标的如在交割时遇特殊情况而本公司无力协调的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正常移交的,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若委托人逾期交付租赁物,承租人可要求终止《承包经营合同》,但委托人不予赔偿,也不承担任何损失。如继续执行合同,承包期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若不顺延,承租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减免租金,减免租金按迟交天数乘以日租金计算。

十一、违约责任

承租人逾期未与本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未于竞价成交后30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或未按本须知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均属承租人的违约行为,承租人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7日内仍未履行义务的,即视为承租人放弃承租资格,承租人无权要求退还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同时本公司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重新组织竞价或退回委托人。本公司重新组织竞价后,新成交的金额低于原成交金额的,本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承租人(违约承租人)要求赔偿。

十二、注意事项

   (一)竞价以标的状况为准,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面积增减不调整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若对竞价标的的资料有异议或者需要委托人说明的,应当于竞价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由委托人或本公司在竞价前作出解释说明。

(二)食堂用餐标准及要求

1.用餐食堂不分工作日、节假日,全年每天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及相关服务;食堂

应保障就餐人员需求、准时开饭,免费提供餐具。若遇特殊事件(如群体性突发事件及突发疫情事件),仍须无条件为职工、病人、家属提供就餐服务。

2.委托人根据实际需要,有权要求承租人调整、提供相关用餐及服务;

3.食堂用餐采用点菜制,而非套餐制,所售各菜品应明码标价;其中,全荤菜(指均为动物制品)<5元/份,半荤菜(指动物制品及蔬菜制品各半)<3元/份,蔬菜<1元/份,炖汤<4元/份。如需调整菜品价格,须经委托人同意;应在LED屏上公示每日菜品及价格。

4.承租人提供的早餐应有馒头、包子、豆浆、稀饭、鸡蛋及小菜、地方小吃等食品;

5.接待工作用餐根据办公室事前通知的要求安排,应由具有三级以上厨师证的厨师及其他经过相关专业培训、有一定经验的客餐服务人员承办,以保证服务质量;

6.承租人应提前制定下周菜单,每周菜单应报委托人管理部门确认并公示,午餐、晚餐原则上要求荤菜(含半荤菜)、素菜各不少于6种,另外必须提供便汤、炖汤、煮汤(其中便汤免费,不限量),且炖汤不少于4种;

7.承租人提供的干饭每餐一元,不限量;各种青菜每份限价一元;

8.承租人提供的食品应按时、卫生、足量、优质、廉价;

9.手术室供应餐具体要求以手术室对接的为准。

10.食堂应指派人员每日到各病区登记就餐人数,对治疗饮食、重症、行动不便及正在治疗需送餐的患者应送饭到床头。食堂不得干涉就餐者在院内外选择就餐的自由。(必须上微信小程序或承租人自主研发的软件点餐系统,方便职工、群众、患者点餐提高职工、病人、家属满意度)

11.食堂在医院相关部门监督指导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承包要求

1.员工要求及管理:

1.1承租人必须为委托人配备二级厨师资格人员不少于1名,三级厨师资格人员不少于2名,承租人所聘用的所有员工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否则将被取消承租资格。

承租人还须配备经相关专业培训有一定客餐服务经验的服务人员,以保证服务质量。

食堂应指派一名有等级的厨师,按营养室的有关规定,专职做好全院病人的治疗饮食。治疗饮食的食品,承租人应按营养室的清单专项采购,食品质量必须接受营养室及有关人员的检查监督。

1.2承租人必须按照竞价承诺配备食堂的固定员工,且须把相关名单报委托人认可备案后上岗。经营过程中,若员工有变换的,必须把具体情况书面上报委托人总务科备案。工作人员必须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不得有纹身,男性员工不得染发、烫发、留长发。若违反规定,委托人有权责令承租人将其辞退并在一周内完成更换。

1.3承租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对聘用员工的岗位安排和工资、劳保待遇、工作服及奖金发放等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对所聘工作人员的安全事宜同样负完全责任,承租人所雇人员出现工伤事故,均与委托人无关,由承租人负完全经济和法律责任。在承包期间,承租人所雇人员发生违反计生、综治规定的,并不愿整改,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承租人所交的履约保证金。

1.4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从事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和健康标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督促其做好个人卫生;保持承包区域内环境卫生干爽整洁,并负责定期除四害;做好餐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做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所有上岗员工必须按要求统一着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口罩和手套;承租人不得在院内饲养家禽家畜,如违反规定,按委托人职能部门下发的通知规定执行;承租人应保证厨房油烟系统的排烟畅通,所需设备及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确保厨房所在的病区各楼层无油烟异味;承租人泔水、废油脂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得私自售卖,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1.5承租人必须定期(至少每周)清理隔油池及周边水沟、检查井。

2.委托人提供经营场地和部分食堂设施设备(以成交后委托人交接的为准),承租人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承租人自备,特殊装修、改造,承租人须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承包期间承租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所有经营资金、人员等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3.承租人负责承包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委托人职能部门及政府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承租人对承包区域内的安保、防火、防盗等工作负完全责任,承包期内如发生上述事故均与委托人无关,承租人负完全经济和法律责任;承租人对食堂进行设施、设备改造时,不得擅自更改消防设施,并向消防主管部门提出装修申请及改造图纸,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改造。如发生上述安全生产事故,对承租人经济处罚,一般安全事故罚款承租人2000元,中等安全事故罚款承租人5000元,重大安全事故罚款承租人10000元。

4.承租人必须保证按委托人提出的就餐时间和用餐标准,保质保量向就餐人员提供就餐服务;周末节假日期间必须照常营业,确保正常就餐,并按传统习俗适当提供节日食品,遇特殊情况(如临时任务、停水停电等情况)仍应确保值班人员工作用餐;

 5.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不得采购、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卫生防疫标准和食品检验检疫的食品和商品,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海鲜类、肉类食品不得使用冷冻品(因菜样或实际需要需要使用冷冻品的,须经委托人同意);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生、熟食品分开,食品存放分类分架,无过期、变质食品;每样食品每次加工后,均需48小时冷藏留样备检;蔬菜必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记录。

6.食堂的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等大宗食品的采购要有定点单位(定点单位必须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生产许可证、检验检疫证),其中大米指定商品品目(暂定):嘉丰、稻花香、家丰、金龙鱼、北大荒;食用油指定商品品目(暂定):金龙鱼、鲁花、宝鹭、福临门,承租人只能在委托人指定商品品目内采购,并报委托人备案。

7.承租人提供的馒头、包子、豆浆、稀饭、鸡蛋、豆浆及小菜等食品均必须在委托人所提供的经营场所内组织加工(除花生米、榨菜、萝卜干等部分小菜外),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外购;其中馒头、包子等米面制品须由具有面点制作经验的师傅现场组织制作。

8.承租人在任何时候所提供的食品均应同质同价,食品价格应低于市场上同等或类似质量、份量情况下的食品价格。

9.承租人应确保食品新鲜,除早餐按常规可以使用上一餐剩下的食品外(如花生米、榨菜、萝卜干),不得提供剩饭剩菜或将剩饭剩菜重复加工使用。

10.承租人要爱护单位提供的房产和餐饮设备等财产,并负责保管和维修,若丢失或损坏,负赔偿责任,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减。自行出资购置的经营设备及剩余的食品、物品等,在承包期结束或终止合同后所有设备财产归医院所有。

11.承租人在经营期内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欲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须书面报告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承担所有费用。

12.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受到区级文件通报批评的,每次罚款2000元;受到市级文件通报批评的,每次罚款3000元;收到区级以上整改通知的,每次罚款1000元。

13.承租人在承包期结束或中途终止合同后一周内必须全部搬离。

14.承包期内,承租人必须接受委托人的日常考核和监督,具体考核监督办法见下表:为确保食堂服务质量,委托人在每个季度的前二个月里每个月对承租人的服务进行考核一次,采取分值考核法,总分100分,细化各项考核指标,确定各项指标的分值。违反相关规定扣罚相应分数,每一分相应扣罚服务质量违约金人民币100元。考核时承租人可以派一名代表参加,并对考核结果当场签字确认;未派人参加或拒不签字的,视为承租人认可委托人考核结果。

 15.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的满意度考核需接受医院膳食委员会的监督。

 16.承租人签合同前须投保公众责任险,投保期限覆盖承包期限,保单保额达1000万元。

 

 

附表:

龙岩人民医院职工、群众食堂承包服务月考核测评表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分值

食品安全14分

1.面粉、大米、食用油、肉等主要食品原料从正规渠道进货;大米、食用油按竞价时承诺商品品目执行;海鲜类、肉类食品不得使用冷冻品;所购物品必须有供方的卫生合格证或销售许可证,并建有采购食品台账。

有一项不合格扣2分,扣完4分为止。

4

 

2.蔬菜要求新鲜、洁净无污染。

不合格扣2分。

2

 

3.食堂采购的不需加工食品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包装食品要标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无霉变、异味现象。

不合格扣3分。

3

 

4.因食堂过错造成就餐人员在食堂用餐后发生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每人次扣1分,扣完3分为止。

3

 

服务质量48分

1.中、晚餐菜品花样不少于12种,每三天不重样(干饭、稀饭、馒头、包子、早餐小菜除外),荤、素营养搭配合理。

每少一种扣1分。荤、素营养搭配不合理扣3分。扣完8分为止。

8

 

2.饭菜的份量合适。

饭菜份量不合适扣2—4分,扣完4分为止。

4

 

3.饭菜可口程度。

饭菜不可口扣3—5分,扣完5分为止。

5

 

4.食品明码标价,同质同价,食品价格应低于市场上同等或类似质量、份量情况下的食品价格。

质价比不合理扣3—5分,扣完5分为止。

5

 

5.食品食物中出现杂物、不熟或口感较差现象。

有一情况存在扣1分,扣完3分为止。

3

 

6.按规定就餐时间提供服务;周末节假日期间必须照常营业,确保正常就餐;按传统习俗适当提供节日食品。晚上应提供馒头、包子、蛋糕、卤料等熟制品;

违反一次扣2分,扣完6分为止。

6

 

7.遇特殊情况(停水停电等情况)仍应确保值班人员工作用餐。

违反一次扣5分。

5

 

8.提供的馒头、包子、豆浆、稀饭、鸡蛋及小菜等食品均必须在委托人所提供的经营场所内自行加工(除花生米、榨菜、萝卜干等部分小菜外),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外购;馒头、包子等米面制品须由具备面点制作经验的人员现场组织制作。

任何一项违反一次扣2分,扣完8分为止。

8

 

9.承租人应确保食品新鲜,除早餐按常规可以使用上一餐剩下的食品外(如花生米、榨菜、萝卜干),不得提供剩饭剩菜或将剩饭剩菜重复加工使用。

任何一项情况违反一次扣4分。

4

 

员工管理11分

1.工作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定时检查;上岗员工统一穿戴整洁的工作帽、口罩和手套。

无健康证并没定期检查扣2分,没穿工作服上岗扣1分。

3

 

2.炊事人员必须保持整洁,不准佩戴手饰,两手干净,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

任何一项违反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2

 

3.分发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

直接接触食品扣2分。

2

 

4.食堂服务人员要耐心解答、微笑服务,不得与用餐人员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有问题反映相关管理部门解决。

出现不文明行为一次扣2分。

4

 

卫生质量22分

1.工作间无苍蝇、老鼠,防蝇、防鼠、防尘设备齐全、有效。

发现一次苍蝇、老鼠扣1分

 

 

分分分。

5

 

2.冰箱能正常运转,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生、熟食品分开,食品仓库整洁,食品存放分类分架,无过期、变质食品。

生、熟食品未分开扣3分,食品存放没有分类分架扣3分。

6

 

3.工作间、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卫生整洁。就餐场所地面及桌椅每日清扫,地面整洁,桌椅洁净无油污。

有一项不清洁扣1分,扣完5分为止。

5

 

4.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隔离”。

无消毒作业扣3分,不定期扣1分。

4

 

5.就餐人员走后及时清扫,保持餐厅干净整洁,做到流动保洁。

发现一处不合格者扣罚1分。

2

 

日常管理5分

1.合理使用水电,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流水现象。

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3分为止。

3

 

2.承租人要爱护单位提供的房产和餐饮设备等财产。

发现一次有不爱护行为扣1分,扣完2分为止。

2

 

承租人存在的上述服务考核测评表所列考核项目(含作为与不作为)与本项目竞价内容及要求、违约责任等所列违约行为属于相同或相类似的,违约责任按从重原则处理、违约金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

(四)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承租人不得将项目转包他人,承租人派驻委托人处管理人员至少应有1名以上与承租人存在缴纳社保关系,并且该管理人员应常驻委托人处进行现场管理,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承租人终止合同,委托人有权没收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委托人因政策原因或因委托人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而终止合同行为,不视为违约,不支付违约金,不赔偿经济损失;

3.因承租人过错造成就餐人员在食堂餐后发生群体性食品中毒等安全问题,承租人应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承租人应予赔偿;

 4.委托人在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组织一次承包食堂服务满意度测评(按分数计算,具体测评内容由委托人根据承租人的服务态度、卫生环境、食品质量、花样品种、饭菜价位等综合设定,满分100分;承租人可以派一名代表参与测评,并对测评结果当场签字确认;承租人未派人参加或拒不签字的,视为承租人认可委托人测评结果),每低于61分一次,每次扣承租人服务质量违约金3000元,该违约金由承租人直接上缴委托人财务科;未满61分的次数连续超过二次或一个周年里累计超过三次的,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满意度由医院膳食委员会组织测评。承租人因违约应承担的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每个季度的前二个月的考核测评结果及第三个月的食堂服务满意度测评结果予以相应扣除的服务质量违约金)。

5.承租人有违反上述用餐标准及要求、承包要求第6项至第11项行为之一或提供的服务达不到竞价响应承诺的,每违约一次,委托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500-2000元,并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违约金;

    6.承租人因业务需要与委托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委托人无关。

(五)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六)竞租人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竞租人对本竞价文件各条款的完全接受;竞租人对于本公司和委托人的免责条款已知悉,并同意接受;并且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租人负责。

十三、特别提示

(1)竞价文件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yggzy.com.cn   www.lycqjy.com)上发布,请潜在竞租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潜在竞租人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有需要通知事项时,本公司以竞租人报名时载明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未另外注明的以身份证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或语音、短信的方式通知竞租人,即使竞租人不签收或未收到通知,均视为竞租人已收到通知,并以本公司发出通知(通知单日期和邮戳日期为准)后的第二天视为送达之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竞租人成为承租人参照此条款执行。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承诺书.doc

 

 

 

 

 

                                           

        

  • 版权所有: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  闽ICP备19016077号-1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万宝广场B1幢)   邮 编:364000  E-mail:lycq0597@163.com

    电 话:0597-2688591 2688592 2688582(财务)  传 真:0597-2688583

  •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