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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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Z2021-80 | 委托单位 | |
项目名称 | 转让底价(万元) | 0 | |
公告日期 | 2021-05-07 | 公告结束日期 | 2021-05-18 |
受委托,定于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9:30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层交易厅713室公开竞价招租如下标的(附清单)。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竞租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2021年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项目编号:ZZ2021-80)
竞价时间:2021年5月19日上午9:30 竞价地点: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层交易厅713室
序号 |
经营资产名称 |
地址 |
面积(约㎡) |
起标月租金(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交易服务费(元) |
租赁期 |
房屋用途限制 |
龙岩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204(B)室 |
新罗区东肖北路1号 |
35 |
2300 |
10000 |
2100 |
2年2个月(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
自定义(不得经营餐饮、超市、数码、教育培训、文印、水果、饮品(不含咖啡)、面包、饰品文具、美妍、通讯服务、眼镜、缝纫、理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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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岩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206室 |
新罗区东肖北路1号 |
64 |
3744 |
20000 |
3300 |
备注:
1.竞租方式:暗标(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
2.租金缴交方式:租金每年按十个月缴交(每年7、8月份不缴纳租金)。
3.竞租资格:
(1)具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税务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或者个体商户,且工商注册时间须在报名之日起计算前半年以上方可报名,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临时增加的无效。
①法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②个体工商户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办理报名手续参加竞价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不得授权。
(2)竞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
(3)每个报名的企业法人或者个体商户应提供报名店铺对应项目的营业执照。
(4)现已在龙岩学院经营的承租户不得报名,具体名单报名时详见清单。
(5)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竞租。曾在龙岩学院经营服务期间不按时缴交租金,受到龙岩市龙岩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达催款通知单且未在整改规定的时间内缴交店租或受到处罚通知单的承租户不得参与竞租。
(6)中标之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更改经营范围。如有违反者,龙岩市龙岩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此次竞租方式采用现场一次性书面报价(暗标)方式,按最高价中标。按标的序号顺序依次开标,每位竞租人只能竞得一个标的。
看样联系电话:0597-3085697
报名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看样、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18日17时止
联系地址: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层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户(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龙岩分行,账号:80110120420000825,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 www.lycqjy.com
公开竞价招租房产须知
(项目编号: ZZ2021-80)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本次竞价招租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竞租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竞价、报名、时间、地点:
竞价会时间: 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
竞价会地点: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层交易厅713竞价室
报名时间: 2021年5月 7 日至 2021年5月18日17时
报名地点: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层
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传真:2688583
二、招租项目:详见《2021年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项目编号:ZZ2021-80)》,竞租人应实地踏看了解房产的现状。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2年2个月(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四、竞租资格
1.具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税务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或者个体商户,且工商注册时间须在报名之日起计算前半年以上方可报名,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临时增加的无效。
(1)法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个体工商户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办理报名手续参加竞价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不得授权。
2.竞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
3.每个报名的企业法人或者个体商户应提供报名店铺对应项目的营业执照。
4.现已在龙岩学院经营的承租户不得报名,具体名单报名时见清单。
5.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竞租。曾在龙岩学院经营服务期间不按时缴交租金,受到龙岩市龙岩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达催款通知单且未在整改规定的时间内缴交店租或受到处罚通知单的承租户不得参与竞租。
6.中标之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更改经营范围。如有违反者,龙岩市龙岩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此次竞租方式采用现场一次性书面报价(暗标)方式,按最高价中标。按标的序号顺序依次开标,每位竞租人只能竞得一个标的。
五、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竞租人需向本公司支付交易保证金,且保证金必须于2021年5月18日17时前汇到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龙岩分行,账号:80110120420000825),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交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2.中标结果宣布后,中标人须在7楼受理大厅2#窗口与本公司签订《中标确认书》,并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见证手续。
3.未中标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
4.中标人须于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确认书》与龙岩市龙岩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按约定向委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四个月中标月租金)(租赁押金) 及第一个月租金。租赁期满或租赁关系终止(指遇政策因素或其它不可抗力、不可协调因素导致无法正常移交租赁物或需提前终止租赁关系时)后由委托人无息退还。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可凭交易保证金收据向本公司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退回交易保证金时,中标人应向本公司提供已签署的《租赁合同》或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原件供本公司核对)。
六、竞租手续
1.有意参加竞租者应提供以下有效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一切项目资料应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1)企业法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个体工商户应提供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等有效证件。
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竞租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须经本公司确认或经公证处公证;个体工商户不得授权。
2.竞租人应提供已足额缴交交易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换取交易保证金收款收据、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在竞租前如委托人撤回招租标的,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七、竞价程序
1.竞价招租会按公告日期在指定地点举行,竞租人必须在竞价会开始之前凭保证金收据和身份证明办理入场手续(原件由竞租人随身携带,并随时接受工作人员的核验)。各竞租人进入竞价现场的代表(含代理人)仅限1人,其他人员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会场。
2.招租会有设保留价(底价),未达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在开标前公布。
3.招租会采用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暗标)。竞租人各自在《竞价招租报价书》中壹次报价,报价最高且高于或等于保留价者为中标人。若报价低于起标价,则该报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退回保证金。
4.若遇竞租报价最高者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列,则用抽签方式决定中标人。
5.竞租人应足额缴交交易保证金,若竞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与竞价标的所需缴纳的保证金不符,竞价主持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确认为竞价无效。
6.中标结果宣布后,中标人须在7楼受理大厅2#窗口与本公司签订《中标确认书》,并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见证手续。并于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向委托人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及第一个月的租金。
八、竞租现场纪律
1.每名竞租人进入竞租现场的代表(含代理人)仅限1人,其他人员未经本公司许可不得进入会场。
2.竞租人必须保持会场肃静(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和随意走动。
3.竞租人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分区域就座。
4.竞租人如有疑问,必须举手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5.竞租人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中途离场,否则视为放弃竞租资格。
6.竞租人如有违反现场纪律行为,经工作人员劝告后,仍不改正的视为放弃竞租资格。
九、交易服务费
本次竞价招租向中标人收取一定的交易服务费(详见一览表),交易服务费应在中标后三天内付清或从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十、付款方式
租金按月收取(店铺租金按每年收取十个月租金计,7、8月份不缴纳租金),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前向委托人缴清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及第一个月的租金;以后当月的15日前缴纳本月租金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十一、税费承担
1.中标人在租赁期间应服从产权单位等有关部门管理,根据实际需要签订管理协议并缴纳有关费用、押金(如水电押金等)。租金收入应负担的房产税由委托人(出租方)承担;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消防、有线电视、网络等其它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及时缴交。
2.竞租人自行承担参加竞价会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等)。
十二、标的提示及移交
1.竞租人在竞价招租会之前,应自行实地踏看了解招租房产的现状。竞价招租会以各资产交付使用时空店状况(含手续现状)竞价,竞价标的的数量、品质、面积等状况以现场现状为准。竞租人参加竞价招租会,视为无异议,并对招租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并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中标月租金,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毁约。
2.中标人在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缴交履约保证金及第一个月租金后,委托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实物移交手续。委托人通知移交之日,中标人不得要求推迟移交。
3.竞价招租标的如在交割时遇特殊情况而本公司无力协调的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正常移交的,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三、违约责任
中标人逾期未与本公司签订《中标确认书》、或未于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本须知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及第一个月租金,均属中标人的违约行为,中标人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7日内仍未履行义务的,即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无权要求退还已交交易保证金,同时本公司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重新组织招租或退回委托人。本公司重新组织招租后,新中标的金额低于原中标金额的,本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要求赔偿。
十四、注意事项
1.竞价招租以实物看样为准,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面积增减不调整中标价及交易服务费。若对竞价标的的资料有异议或者需要委托人说明的,应当于竞价日前书面提出,由委托人或本公司在竞价会前作出解释说明。
2.本次招租的店铺主要为学校师生的生活、学习和教学提供帮助,目的是更好地为师生服务。店铺经营范围为:自定义项目(详见标的经营范围),竞租人须在报名之时写明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标的经营范围。中标后,中标人须将经营范围报校方审批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对违反标的经营范围的,龙岩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有权拒签合同,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承租人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税务、消防等部门及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的许可,办理相关手续,做到合法经营,否则龙岩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必须按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出售食品必须为定型包装食品,包装袋上必须标明厂名、厂址、出厂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并提供经营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加工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制度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不少于一年。严禁出售无生产厂名、厂址、无保质期、无生产日期、无包装及过期的食品。
(2)经营场所内严禁出售现煮现卖的自制食品。
(3)各项商品必须做到摆放有整齐美观,做到食品与非食品分开摆放。
(4)从业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凭健康证上岗。
(5)凡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承租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相关要求及说明
(1)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接受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安全、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2)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商品价格公道合理,确保经销商品的卫生和安全。
(3)严禁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严禁出售易燃、易爆商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音像制品等违禁商品,一经发现,即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4)承租人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包括租金、垃圾清运费、水费、电费等),承租人逾期交纳租金超过7日的,将收取月租的10%作为违约金,承租人逾期交纳租金超过15日的,校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5)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经营范围,不得擅自对承租店铺进行转租、分包、分租,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6)承租人在租赁期若需对本次招租店面进行改造及二次装修,需将改造及二次装修方案报校方审定后方可执行。改造及二次装修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费用由承租方自理。广告牌的制作要按照学校要求统一材质、规格进行制作,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7)承租人不得占用其他区域开展经营或摆放物品。
(8)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规定配备消防安全器材;严禁堵塞疏散通道;场地内严禁使用液化气和明火;注意用电安全,严格安全规定进行操作,杜绝火灾隐患,以确保安全。
(9)承租人要做好门前三包,同时对店铺经营区域内的安全情况负责,如在店铺范围内(包括门区域)发生打架等安全事件,给予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解除租赁合同且没收履约保证金。承租人需负连带责任。
(10)承租人的车辆如需进入学校,必须办理车辆出入证,进出学校大门必须接受门卫检査;承租人及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学校对外来人口的管理规定。
(11)承租人因商业经营需要进行广告宣传,必须先经校方审批同意后才能实行,各种促销宣传广告只能张贴在经营场所范围;未经校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在公共地方张贴广告,悬挂标志或文字。
(12)承租人是本店面计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第一责任人。承租人必须按所属地区的有关规定办理计生证等证件,服从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
(13)承租人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学生作息时间,在23:00时前停止营业。
5.其它注意事项
(1)承租人若中途退租或租赁期满依法终止合同,承租人交回店铺时应保持房屋完好,不得损坏,存货、改造及二次装修可移动的部分在校方规定期限内处理,逾期未处理的,校方有权做出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校方不补偿承租人,承租人不得以此对抗后期的承租方,损害其利益。
(2)承租人若中途退租或租赁期满依法终止合同,承租人务必在期限届满之日或者在校方规定期限内将该房屋移交给校方。移交时承租方、校方双方现场验收,经校方书面确认后承租人交付钥匙、结清水电费、卫生费等费用后始完成移交。
(3)承租人在以往经营中未发生过安全卫生事故。
(4)承包期限内,承租人单方面终止经营的,校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处置:
①因承租人经营不善单方面终止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委托人,一经核实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②承租人转让或转包店铺,一经发现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因不可抗拒或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或学校发展需要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应该终止合同的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租人将店铺退还给校方,校方应退还承租人履约保证金及多预交的租金。
6.本次竞价招租会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计算,不接受其他币别的报价,竞租人一经报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以违约处理,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7.竞租人必须遵守会场公共秩序,保持会场肃静(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和随意走动,不得阻挠其它竞租人应价竞价,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价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本次竞价招租会由保安公司负责维持会场秩序,本会场的监控设备和有关部门联网,以便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另外,善意提醒:竞价时应考虑到经营成本,应冷静理性地报价。
十三、特别提示
1.竞价招租文件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longyan.gov.cn)、 龙岩产权交易网(www.lycqjy.com)上发布,请潜在竞租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潜在竞租人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有需要通知事项时,本公司以竞租人报名时载明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未另外注明的以身份证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或语音、短信的方式通知竞租人,即使竞租人不签收或未收到通知,均视为竞租人已收到通知,并以本公司发出通知(通知单日期和邮戳日期为准)后的第二天视为送达之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竞租人成为中标人参照此条款执行。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