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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第一次)网络竞租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260-262号(厦门龙岩大厦)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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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定于20258月21日(第一次竞价时间)在权益云交易平台公开竞价招租如下标的(附清单)。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竞租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项目编号:ZZ2025-206

序号

委托(产权)单位

经营资产名称

地址

面积(约㎡)

起始价(万元/月)

交易保证金(万元)

交易服务费(万元)

优先权人

租赁期(年)

用途及限制

备注

1

厦门岩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厦门龙岩大厦整栋(不包含龙岩大厦17层办公楼层、电梯机房层)以及红线内地面停车广场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260-262号

16270.38

53.7

600

15

12年

租赁标的用途为办公(自用)/办公,竞租人应事先与厦门当地有权审批部门了解相关行业政策,知悉并自行承担潜在证照办理风险,相关建筑经营用途应符合《厦门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限设区域目录》等相关管理规定。

1.租赁期前三年每月租金为成交月租金,第四年起每三年度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递增5%(若市场培育期限超出递增起始节点的,则至市场培育期满之日后,月租金按照主合同对应时间节点的递增标准执行)。

2.租赁期内市场培育期按分阶段方式设置:考虑租赁标的物现状,共计给予10个月市场培育期(按1元/月计租),自租赁之日起,出租方先给予承租方6个月优惠;租赁第4年、第7年分别再给予2个月优惠。若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且租赁期限未达到最短租赁期限,则出租方将根据承租方实际租赁期限,相应缩短承租方的市场培育期,承租方需补缴部分已享受的市场培育期优惠租金。该补缴部分租金的计算标准及方式为:〔(合同约定租赁期限-承租方实际租赁期限)/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合同约定市场培育期*合同解除当月月租金=需补缴租金。如果合同解除当月的月租金为市场培育期优惠租金的,合同解除当月的月租金按该优惠期后正常租金月份的月租金计算。

备注:

1.竞价方式: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unibid.cn/portal/search/index.jsp?sysEname=UTRL)正向多次报价方式,报价时间从20258月21日9:00至10:00(限时报价120秒)。

2.竞价资格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租,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2在文旅汇金集团系统内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不得参加。

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5960803267 王先生

报名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监督电话:0592-5619011

报名截止时间:竞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

联系地址: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以权益云交易平台指定的账号为准(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网址:http://www.lycqjy.com/       https://ggzy.longyan.gov.cn

 

网络竞价须知

(项目编号:ZZ2025-206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本次竞价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竞价、报名、时间、地点

第一次竞价时间:20258月21日9:00至10:00(限时报价120秒),未成交的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

竞价地点: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unibid.cn/)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竞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本次招租房产位于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260-262号,本次租赁范围:厦门龙岩大厦整栋(不包含龙岩大厦17层办公楼层电梯机房层)以及红线内地面停车广场(以下简称“租赁标的物”),本次租赁建筑面积:16270.38㎡。

(一)租赁标的产权信息

不动产权证:闽(2017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113932用途:办公(自用)/办公;宗地面积:5365.01㎡;建筑面积:17301.77㎡;房屋结构情况:框架剪力墙结构。

(二)租赁标的物现状

1.房屋建筑面积情况:大厦共计地面17层、地下1层。大楼每层面积如下:第1层面积892.48;第2层面积888.63;第3-13层每层面积925.08;第14层面积926.6;第15-16层每层面积923.84;第17层面积923.84(不在本次租赁范围内);1层面积为 1539.11 电梯机房面积为 107.55 (不在本次租赁范围内)。

2.设施设备及其他状况:

1)消控室、监控室:消控室、监控存在部分故障,需维修;

2)消防系统:消防泵、消防柜、配电柜老旧;消防管道及稳压泵房多处损坏,需部分维修、油漆、增加标识;若承租方需按消防规定补建消防水箱,补建消防水箱须充分考虑主体承重;排送风机系统部分配电柜及风机多处损坏需部分维修更换;

3)电梯(3部):年度检验合格;

4)供电:高低压配电房配电柜等设备正常;

5)排水:部分潜水泵损坏,需要维修更换;

6)空调系统:中央空调机组、冷却塔及水箱需维修更换;

7)铝合金窗:部分铝合金门窗玻璃破损;

8)其他:屋面铝合金单板线条锈蚀;屋顶构架保护层脱落、部分钢筋裸露,需更换修补。

出租方按房屋现状移交,房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涉及租赁标的物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等维修、改造项目均由承租方实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承租方投入的设施设备等维修、改造项目均归出租方所有。

(三)现有租赁情况

目前,大厦4-6层共有7名租户(租赁用作办公),合计租赁面积1757.95,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现有租户

资产位置

1

厦门铜宁消防材料有限公司

401.402

2

火炎甲(福建)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403

3

郑伶(自然人)

502

4

厦门振旅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601

5

福建华茂防雷减灾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602

6

深圳市永丰物流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603

永丰国际货运(深圳)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厦门大达海运有限公司

7

厦门中珅建设有限公司

604

出租方与上述7名租户签订了6个月的租赁合同,租赁期自2025年6月28日起至2025年12月27日止。租赁期间,承租成功,租赁合同由承租方承接,保持原合同中租金、租赁期限、物业管理费等相关条款不变,与上述租户签订新合同,合同到期后,由大厦承租方自行与现有租户沟通协商是否续租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承租方按照《厦门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对厦门龙岩大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岩同公司及工作人员收取包括停车费用在内的任何物业费用。

2.承租方充分了解产权用途,并自行勘察房屋现状,结合自身拟经营业态,充分考虑上述情形可能对自身拟经营业态的影响,参与竞的承租方视为对房屋现状及可能存在的问题有充分了解,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3.出租方将在标的物挂网期间组织现场看房,竞租人现场踏勘后,取得出租方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后,方报名,如竞租人参与报名的视同了解并掌握标的物现状,清楚知悉产权性质及用途限制等条件。承租方不得以消防验收受阻或其他任何形式向出租方提出异议,相关责任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竞价招租以交付使用时房屋现状竞价,竞价标的物的数量、品质、面积等状况以现场现状为准。承租方参加竞价招租,视为无异议,并对招租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

4.承租方需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执照或相关证件,并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方承担。

竞价资格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租,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2.在文旅汇金集团系统内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不得参加。

四、交易保证金

1.竞租人需向本公司缴纳交易保证金,且保证金必须于报名截止日17时前汇到本公司指定账户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以权益云交易平台指定的账号为准注意: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仅限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微信、支付宝,且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2.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成交人

(1)成交人必须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产权或委托单位以下简称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及第一租金。

(2)履约保证金:成交人自合同签订前应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600万元(竞租人成交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有不足部分于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补齐差额)。履约保证金依下列规则退还:

其中400万元,若承租无任何违约行为(如拖欠租金、水电费等),则“缴3个月返2个月”的方式分期退还,直至返还完为止(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剩余200万元,若承租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未发生违约行为,则全额退还。

3)承租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0日内向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登记表及相关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副本或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报名成功和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

五、竞价手续

1.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法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办理竞价手续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出租方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4签署完整的承诺书。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公司办理报名竞价手续。

(2)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缴纳至本公司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相关凭证。

意向竞租人通过本公司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3.权益云竞价流程

1)权益云账户注册:竞租人前往权益云官网免费注册;也可用手机通过微信关注并进入“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的【我的】后进行用户注册(按系统提示要求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等基本信息);

2)报名:在权益云官网或龙岩产权交易网查找项目(手机端通过“权益云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发现】对标的进行查找),进入申请竞价”,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报名手续,确认完成后,系统提示“竞买申请已提交”;

3)报价:在权益云官网登录后找到【我报名的项目】(或手机端进入“权益云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找到【我的项目】),点击项目名称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或行权。

4.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注册并登录竞价系统申请竞价对竞价流程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本公司业务部门;由于竞人竞价材料未按时寄达、竞价申请未按时提交而导致本公司无法进行资格审核、竞价账号未注册或者未激活的,均视为竞人放弃本次竞价报名

5.如出租方撤回竞价标的,竞租人已经交保证金的,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且本公司不对竞租人承担任何损失,此是竞租人参与本次竞租的先决条件。竞租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本公司的前述免责内容!

六、竞价程序

1.本次竞价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动态报价方式,按价高得确定成交人,未达保留价不成交。意向竞租人申请竞价经本公司审核通过才能进入竞价大厅正式报价。

2.网络报价过程包括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

1)自由报价为本公司约定之日起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前,在本阶段竞租人可以对竞价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起始价或按设定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2)所有标的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者即为该标的的成交人,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的竞租人即成为该标的的成交人,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3.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4.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5.成交人应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交易服务费

本次竞价向成交人收取交易服务费(详见一览表),交易服务费应在成交后三天内付清或从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八、付款方式

租金每月缴纳一次,即合同签订之日预缴本月租金,以后每月10日前缴纳本月的租金。

九、税费承担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服从出租方管理,根据实际需要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并向管理方缴纳有关费用、押金(如水电押金等)。租赁行为及租赁期间应缴交的税费根据国家法规各自承担;物业管理费、商业服务费、空调费、水费、电费、燃气费、水电公摊费、卫生费、电视电话宽带、停车费、消防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应及时缴交。相关费用标准承租方应在竞租前自行了解,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租赁标的物管理方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商业服务费等费用标准过高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解除租赁合同。

2.租金收入应负担的房产税及与房产有关的税费由出租方承担。

2.竞租人自行承担参加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等)。

十、风险提示及移交

1.竞租人在竞价之前,应自行实地踏看了解竞价标的现状。竞价以各资产交付使用时标的状况(含手续现状)竞价,竞价标的的数量、品质、面积等状况以现状为准。竞租人参加竞价,视为无异议,并对竞价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并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成交人承担。竞价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成交租金,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毁约。竞租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前述条款。

2.出租方按标的物现状交付承租方。

1)现有不可移动部分:若承租方若对现有不可移动部分(主要指门、窗及附属玻璃、地板装修、墙面及吊顶装修、水电照明、消防设施、改造后的墙体、热水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等)进行重新改造,需征得出租方同意,且在合同到期或终止后均要按届时现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2)现有可移动物品(《可移动物品清单》详见附件,在合同期间归承租方使用,租赁期间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更换。除易耗品外的可移动物品,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应移还出租方

3)超出产权证范围的房产不属移交范围,若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求对搭建部分进拆除的,承租方应予以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从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办理租赁标的物移交手续,租期从租赁标的物移交之日起算。

4.出租方通知移交之日,承租方不得要求推迟接收租赁标的物

5.出租方因客观因素(包括原承租方腾退迟延)、不可抗力、不可协调因素致该标的延迟移交的,待出租方确定房屋移交之日后,双方再行签订移交确认书,以实际移交之日为租赁起期,租金亦从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若出租方实际移交时间超出2个月,承租方(原承租方成交除外)可选择:(1)终止租赁关系,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等,并通知产权交易机构无息退还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2)继续租赁关系,则双方按实际移交之日确定租赁起期

6.在具备房屋移交条件下,如出租方不论采取任何一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函、拨打电话、短信、张贴于标的房屋的公告、报纸公告等)告知成交人明确移交时间,但成交人收到或视同为收到移交通知之日起10日内未配合办理移交房屋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一、违约责任

1.成交人未在约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经出租方或本公司书面催告后仍拒不签署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不予退还其已缴纳交易保证金。

2.成交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支付交易服务费或未履行其他约定的付款/交付义务的,视为根本违约。经出租方或本公司书面催告后仍拒不履行前述义务的,取消其成交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的《成交确认书》自动失效。

3.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重新组织交易竞价产生的差价损失、交易服务费、场地占用费等实际经济损失)。此外,本公司可根据出租方的书面要求,对本项目重新组织竞价或采取其他合法处置措施。

十二、注意事项

1.竞价时以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面积增减不调整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若对竞价标的资料有异议或者需要出租方说明的,应当于竞价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由出租方或本公司在竞价前作出解释说明。

2.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物地面、内墙面、吊顶、二次消防设施(含消防两自动末端调整、调试等)、内部建筑智能化、内部装饰、特定经营设备等所有营业场所需装修项目的施工,且必须符合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要求。如承租方申请结构改造、平面布置调整、设备改型等重大设计变更,须征得原建筑设计方、福建省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厦门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及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必须对租赁资产安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服从出租方管理。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若需对本次招租的租赁资产进行改造及二次装修,需将改造及二次装修方案在进场前15日报出租方备案。改造及二次装修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若承租方中途退租终止合同或承租方违约导致出租方依法解除合同或租赁期满合同终止的,承租方应在七天内将自行购置的可移动物品全部搬离,将租赁标的物返还给出租方,且承租方交回房产时应保持房屋完好、不得损坏,承租方逾期未移交租赁物的,所遗留物品视为遗弃物,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或申请公证机关对承租方滞留财产依法采取保全措施,由此产生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不可移动部(主要指门、窗及附属玻璃、地板装修、墙面及吊顶装修、水电照明、消防设施、改造后的墙体、热水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等)自动转作出租方资产,出租方不另补偿承租方;承租方不得以此对抗后续的承租方,损害其利益。

6.维修养护:承租方负有对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含室内及通道部分的消防等设施)使用维修义务,当出现需维修时(含第三人的原因导致损坏),承租方必须及时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维修费用;但租赁物主体结构的建筑质量问题除外,承租方发现建筑物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则应立即书面告知出租方。

7.转租/分租若因经营需要转租、分租,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8.承租方拖欠履约保证金、租金、水费、电费、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经书面催缴仍拒不缴纳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或停用其它设施,承租方自行承担其后果。如承租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合理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严重受损的、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或分租、拖欠租金经催缴仍拒不缴纳的行为时,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当出租方发出的解除合同的电子邮件或短信等通知到达承租方指定的电子邮箱、微信、联系电话、短信之日起,本合同租赁关系解除。除要求承租方支付应付未付的租金及逾期利息(若有)外,出租方有权:①要求承租方返还租赁物,并立即腾房,超过出租方通知时间腾房的,每逾期一日则按合同约定标准支付房屋占用费;②实际租赁期限未达到最短租期要求的,要求承租方按照合同最短租赁期限限制补缴市场培育期租金;③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赔偿出租方因履行重新招租期间的租赁物闲置损失。此等情形下,租赁物上的附着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按现状返还租赁物。

9.承租方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落实好安全义务责任。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所致的事故以及承租方在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害,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若出租方因此承担责任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格式)。

11.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12.竞租人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竞租人对本竞价文件各条款的完全接受;竞租人对于本公司和出租方的免责条款已知悉,并同意接受;并且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租人负责。

十三、特别提示

1.竞价文件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产权交易网(http://www.lycqjy.com/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longyan.gov.cn)上发布,请潜在竞租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潜在竞租人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有需要通知事项时,本公司以竞租人报名时载明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未另外注明的以身份证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或语音、短信的方式通知竞租人,即使竞租人不签收或未收到通知,均视为竞租人已收到通知,并以本公司发出通知(通知单日期和邮戳日期为准)后的第二天视为送达之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竞租人成为承租方参照此条款执行。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86

承诺书ZZ2025-206.doc

附件1-《龙岩大厦房屋租赁合同》.docx

附件2-龙岩大厦地籍平面图.pdf

附件3-龙岩大厦可移动物品清单.xls

附件4-现场踏勘确认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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